近日,内蒙古辅和律师事务所再传喜讯!我所承办的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,经辩护律师专业代理、多轮沟通论证后,检察机关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,正式出具不起诉决定书,涉案企业成功免除刑事追责。


案件简介
本案侦查机关以涉案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,一旦起诉定罪,企业将面临罚金、信用污点、招投标受限、资质吊销等连锁致命风险,对企业生产经营、用工存续造成毁灭性打击。接受当事人委托后,我所辩护律师迅速组建办案团队,第一时间全面阅卷、梳理全案证据,实地核查涉案事实,从事实、法理、补救措施多维度阐述不起诉理由。最终,检察机关采纳我方全部辩护观点,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,彻底化解企业刑事法律风险。
法条小科普
什么是酌定不起诉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:对于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简单解读:企业行为虽涉嫌触犯刑法,但情节轻微、积极整改、挽回损失的,可依法争取不起诉,不留刑事案底。
律所简介
内蒙古辅和律师事务所,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,设立于 2023 年 5月,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腾飞北路兴泰商务广场综合楼 C 座 5 层,紧邻海东路与腾飞北路,交通便利。拥有 700 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,内设有会议室、多功能接待区、办公区、合伙人办公室等,卓越的办公条件为律师和客户提供高端的服务环境。
博约相辅、取予以和,辅和所秉持专业、开放、共赢的理念,专注于商事法律事务,深耕商事纠纷领域,力求提供高质量、全方位的争议解决方案。
辅和所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院校并拥有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,组建了团结、紧密、高效的专业化合作团队。以“守正、尚勤、共惠、至臻”的核心价值观,为律师事务所指明前进的方向,也为律所的日常运营和客户服务提供了坚实的执业道德基石。辅和律师将以专业的服务水准、出色的工作能力和勤勉的执业精神,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、高效的定制化法律服务。